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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中心教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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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县江东镇教育管理中心教师考核细则(试行稿)(2021年6月)考核总计100分:德、勤、能三项共计40分,由学校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分共计60分,由教管中心统一考核。一、德(3分)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热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此项计1分,如发现体罚学生者每次扣0.5分。2.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升旗、会议、教育教学活动、劳动等),钻研业务,为人师表。此项计1分,每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3.做好安全工作,严格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此项计1分,如发生小型安全事故扣0.5分,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评优选先一票否决。二、勤(6分)教师旷课半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病假3天扣1分(必须要有乡镇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此项计6分(婚丧嫁娶按国家规定不扣分)。三、能(31分)(一)教案(4分)1.超前备课,备课环节齐全,审签及时,计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教法新颖,能体现新课程理念,板书具有归纳性、科学性、美观性,教学反思要能充分体现本节课教学的成功与不足,计3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二)上课(4分)1.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授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计1分。2.不拖堂、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课堂,课堂秩序井然,无吵闹行为,计1分。3.认真完成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善于运用科学教学方法上课,条理清楚,计1分。4.积极参加公开课、示范课或上级组织的听、评课活动,计1分。(三)作业批改(4分)1.作业量适中,全批全改,能完成规定的作业次数,计2分。学校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错批、漏批或未完成任务者,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错题更正及时,书写工整,批阅规范(包括教师的批阅及作业封面的书写),计1分,不足者扣0.5分。3.作业批改对学生有激励性批语,计1分,不足者酌情扣分。(四)培优补差(3分)辅导学生有辅导记录,记录情况详细,针对学生特点,计3分,不足者扣1分,无辅导记录者不计分。(五)听、评课(2分) 1.教师听课按照《侯教发﹝2019﹞11号》文件执行,完成所要求的听课节数,此项计1分,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听课时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内容具体、规范,无缺项。此项计0.5分,不足者酌情扣分。3.听课后,要对授课教师做出评价,此项计0.5分,无评价者不计分。(六)校本培训(2分)1.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做好详细记录,内容详实,此项计0.5分,不足者酌情扣分,不参加者计0分。2.有专用的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所记内容不少于要求字数且符合镇教管中心相关规定者,此项计1分,不足者酌情扣分。3.按时参加学校会议并做好相应记录,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此项计0.5分,缺席一次扣0.2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七)工作量(10分)1.教师工作量按照每位教师所任学科实际周课时数计算,有兼职的同时加上附加工作量。2.附加工作量校长每天加1课时,教导主任每天加0.8课时,其他中层领导每天加0.6课时,教研组长,各功能室负责人每天加0.4课时。有担任多项兼职者只计算最高一项,不重复计算。具体计算办法为: 工作量得分=×个人周课时数(八)奖励加分(2分)1.获省、市、县、乡(镇)“园丁”、“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者,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2.获省、市、县、乡(镇)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者,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二等奖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0.3分,三等奖者,分别加1分、0.7分、0.5分、0.2分。3.获省、市、县、乡(镇)级优秀论文(教学设计、案例)奖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0.3分。4.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者,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参与课题研究者,以结题时间为准,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发表多篇论文者,只计算最高,不重复计算;课题研究依据上级规定人数计分,其余不计分)。5.获国家、省、市、县、乡(镇)级辅导奖者,一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0.7分、0.4分;二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7分、0.5分、0.3分;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6分、0.4分、0.2分。没有等次的按照上面三等奖加分。上述奖励加分项不累加,只加最高项中的一项,即这一奖励加分项最高分值只能是2分。四、绩(60分) 1.学科奖罚积分由平均分(40%)24分、合格率(50%)30分、优秀率(10%)6分三项组成。2.个人奖罚先按单科核算,累计后除以个人所任学科数后为个人最终积分。五、年终考核1.在江东县教育局组织的六年级质检、其余年级的抽检或全镇组织的统检中,村小学在全镇排名倒数第一者,该小学的所有教师当年年终考核不再考虑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除外。中心小学在全镇排名倒数第三及以后者,该小学的所有教师当年年终考核不再考虑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除外。中学在全县九年级中考或县教育局组织的抽检中,在全县排名倒数八名者(含八名),中学的所有教师当年年终考核不再考虑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除外。幼儿园在上级部门或镇教管中心检查后通报者,该幼儿园的所有教师当年年终考核不再考虑优秀,工作特别突出的教师除外。2.各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根据信息报送及时性、工作完成效果、教育教学质量等单独考核。中学中层、中心小学中层、村小教导主任、幼儿园保教主任实行双重考核,既参加本校的考核,同时参与镇教管中心的考核。在江东县教育局或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中,对学校的某一工作通报批评者,校长及相应责任人当年不考虑优秀。对镇教管中心安排的工作,提醒催要3次还没有上报上交者,校长及相应责任人当年不考虑优秀。 3.在推门听课或检查时发现无案施教,教案环节不齐全、教案没有跟上实际教学进度,作业有两次没有批阅者,在全镇通报,且取消当年评优选先等资格。六、绩效1.全镇教师一学期请事假病假累计3个工作日内(含3个工作日)不扣绩效工资。一学期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一天要扣除的绩效为教师一月应发绩效除以一月天数22个工作日后的得数,以此类推。将请事假病假教师扣除的绩效用于替课教师的补助。以学校为单位统计教师的事假病假天数和替课节数,学期结束时报教管中心统一核算绩效工资。婚丧嫁娶和产假按规定办理,不扣绩效。本细则从2021年8月起生效,如有变更随之废止。说明:1.从本学期开始,各校要严格按照此细则对所有教师考核。2.春季学期6月底结束,将7月份的考核计入下学期;秋季学期12月底结束,将元月份的考核计入下学期。附件:江东县江东镇教师考核表江东县江东镇教师考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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