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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doc 2022-05-12 09:35:08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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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前言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我司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目前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高,因而,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集团及项目公司的一项重要内容。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施工图内容的完善和补充,也是承包商的主要索赔手段,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对工程安全度、使用功能、外观造型、付款、造价等均会产生直接影响。为保障工程的顺畅进行,达到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目标,现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基本原则  1、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2、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3、基本原则  (1)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必要性由提出部门说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应的经济变更,分别由甲方或承包商(供货商)作出有效证明;  (2)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经济否决权在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所有设计变更签发权在集团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工程签证的签发权按变更金额分别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及集团公司签发。,  (3)工程开工前,项目公司(包括集团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研发中心、销售、物业)、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与承包商(供货商)双方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审阅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减少设计修改和图纸补充,降低因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增加的工程造价。  (4)所有的设计变更(含工程签证),必须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  工程师、研展部建筑师会审并签字,确保所有的变更(含签证)的连锁变更(签证)一次性完成,必须避免某专业变更带动的其他专业变更不同步,反复变更及返工。  (5)所有变更或签证的每一单(以后称单项),均指有此项变更或签证所包含的所有需涉及到的全部工程,非指某单位工程。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变更程序  1、因设计单位认为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要求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批准后作为技术文件实施,其设计变更损失按设计合同规定处理。对于不涉及经济的设计变更及洽商,要注明技术洽商字样;,  2、因项目公司研展、工程、销售、商业、物业等部门及领导认为原设计不合理,认为有必要变更的,首先经项目公司工程部所有专业会签、确定所有专业的连锁变更均完成后,然后进行项目公司各部门内部会签,最后经项目总经理审批;项目公司审批后的变更文件须报集团运营中心,由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后,工程管理部通知项目公司进行设计变更;  3、因施工单位认为原设计不合理(如施工难度大,成本高等),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说明工程量及价格,变更内容、原因,由项目工程部初审、经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变更费用,项目总经理审批;项目公司审批后的变更文件须报集团运营中心,经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研发中心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确认后,按以下程序处理:  (1)不影响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及结构安全的,由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在《工程变更申请》表中直接签章,项目公司按工程技术文件处置;  (2)影响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及结构安全的,由工程管理中心签署意见,项目公司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4、若因其它原因,如在客户强烈要求下,为了促销而允许进行的局部改动,由销售部提出,经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及研发中心研究同意,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发。  5、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写明产生的原因、变更内容、技术要求,能用图示的必须用图示说明,文字及图示均要表达清楚,以达到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准确性,并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统一编号下发。  6、所有的设计变更均采用电脑打印,但不得打印姓名,姓名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第三章工程签证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认真核实、工程副总经理审定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我司只承担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合同中没约定的,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项目公司现场工程师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3、已在投标报价方案中明确的、或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内容,不能做签证处理。例如:临设的布局、塔吊数量、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已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严格审查,不再做工程签证处理。  4、工程签证单必需采用打字文件并即时统一编号报审,以避免重复签证和添加涂改等现象。  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第四条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经济处置程序  由甲方(含设计、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会签时,项目工程部需了解现场的材料进场及施工情况,并要在《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会签时列明变更原因,在附件上详细列明损失情况及已购材料如何处理等内容,由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的认定;由承包商(含供货商)提出的工程签证,必须附带有效的费用增减说明,由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进行经济变更可行性认定。设计变更经济处置程序如下:  1、单项变更损失(含返工)在五万元以内(含五万元)的,由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确认是否变更;,  2、单项变更损失(含返工)在三十万元以内(含三十万元)的,由工程总监确定是否变更,送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备案;  3、单项变更损失(含返工)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五章工程签证经济处置程序  合同以外的零星工程及施工图纸上没有而实际发生的少量工程,属于非隐蔽部位的,由施工单位报项目工程部核实,并在两天内交项目公司运营部签证生效;属于隐蔽部位的,施工单位报项目工程部会同项目运营部共同签证生效。所有零星工程或图纸外工程的造价均须项目运营部认可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先施工后确定工程额一律视为严重违纪,将不予追加。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工程量及价格。  1、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工程部填写《工程通知单》,项目运营部核价后,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施工,送运营中心备案。  2、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5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运营部核价、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报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核价、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3、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运营中心总经理批准并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对于处理紧急情况和抢险、救灾,项目公司可突破5万元的限制,但须事中(事后)补办相应审批手续。  第六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审核签发时限  1、一般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应在提交之日起五日内审核签字下发(其中包括经济变更认定)。  2、对于事关工程进度须加急办理的洽商,由承办部门注明,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在标定时间内审核签发。  3、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将根据进度确定下发时间,一般控制在十五日内(其中包括经济变更认定)。  第七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发送存档  1、洽商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编号:  xx--建洽—05(06,07,…)—XX  xx--结洽—05—XX  xx--水洽—05—XX,  xx--空洽—03—XX  xx--暖洽—03—XX  xx--电洽—03—XX  xx--绿洽—03—XX  ·······  2、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集团需三份,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研发中心各一份,项目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由项目公司按合同规定发放,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项目公司运营部分别建立洽商台帐。  第八章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措施  1、严格遵循企业的管理制度。各级领导、施工技术、予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项目管理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中运用。,  3、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工程管理工程师签发,所发生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4、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有关人员每接受一项工程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和了解,其次要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5、加强奖惩管理,对在设计变更的审核及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的人员,按企业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设计审查不力、签证事实不符、造成企业损失的管理人员,将严厉追究其责任;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1、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的房地产项目公司等各专业公司。,  3、本规定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运营中心。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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