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用文 > 管理制度 >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doc 2022-05-18 13:57:41 7页
剩余5页未读,查看更多需下载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工作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选聘、考察、考核干部重品德、重才干、重实绩。体现岗位合理流动性,努力做到人尽其才。  3.坚持公开竞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个人意愿与学校工作需要相结合。  4.坚持依法办事、讲求实效的原则。竞聘人员的范围、对象,竞聘上岗的岗位、职数,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须符合上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符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  二、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史春林  成员:李传贵张雪梅丁长岭王梅龚燕春李长红张磊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督查组,由李传贵同志兼任督查组组长,张磊同志兼任工作组组长。  三、学校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职数(见附件一)  四、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深厚教育情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勤奋敬业,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在编、在岗的教师、职工,工作两年以上,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男1971年7月1日后出生,女1976年7月1日后出生;新任中层副职须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团委书记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对获得港城名师、江苏省特级教师称号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首次聘任条件可适当放宽。  6.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经历;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经历。对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拔尖人才,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可以破格聘任。  7.首次聘任为中层正职干部的,原则上应具备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资格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一等奖以上,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支教或轮岗交流经历者优先。  五、聘用及管理  1.实行选任制度或竞聘上岗制度。学校中层任期届满或遇机构调整重组或职位出现空缺时,均需通过选任或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聘任人选。  2.实行职位职数限额制度。选拔聘用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已经超出规定职数的,不再聘用新的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造成聘用期内超职数配备的,应通过新一轮的竞聘或转岗等形式,达到规定职位职数要求。,  3.实行任期制度。中层干部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任。  4.实行轮岗制度。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的,应予轮岗。  5.实行到龄退岗制度。年满50周岁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中层干部竞聘。中层干部退岗后,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不得要求学校减少教学工作量。  6.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学校中层干部每学年应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接受测评,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免去中层干部职务。  7.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如一方担任学校校级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中层干部职务,也不得从事干部人事、总务(财务)工作;一方如担任中层正职,另一方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学校再担任中层正职;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中层职务。  8.实行解聘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六个月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  六、聘用程序  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竞聘上岗程序  1.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拟订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3.竞聘方案报市委教育工委预审(听取建议、完善方案,上报正式方案和学校干部选任预审表);  4.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竞聘方案;  5.公布竞聘方案;  6.宣传发动,组织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公开报名。参加竞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个人可申报1~2个职位(竞聘者须服从学校调配);  7.资格审查;,  8.组织竞聘,包括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民主测评、试岗评价、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环节。面试答辩:学校将组织评委小组对竞聘人员的述职、答辩进行面试。述职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已经取得的实绩、对竞聘岗位的思考或设想,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内容由评委现场提问,面试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评委由有关专家(市教育局政治处选调)、校级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分别按40%、40%、20%的权重进行计分。组织考察: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竞聘人员的面试得分,综合考察其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按公布职位数1:1的比例,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9.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履行聘任手续,聘任结果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二)特殊岗位的聘任  干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正职,按照组织规定程序考察、任免,不参加竞聘。  七、工作日程安排  1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8月21日)。审议竞聘方案。,  2.公布方案(8月21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连云港外国语学校2021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竞聘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通过校信通发布信息。  3.个人申报(截止8月23日下午5:00前)。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将《中层干部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xxxx)。  4.资格审查(8月24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5.面试答辩(8月25日上午8:00开始)。邀请专家评委对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控制在5分钟以内。  6.组织考核(8月26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面试答辩成绩,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根据拟聘人员个人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具体岗位。  7.聘前公示(8月26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备案手续。  八、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方案报市委教育工委批准后实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