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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学考试组织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doc 2022-05-18 15:28:15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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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学考试组织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我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明确考试各环节的要求,增强考试的公正性,提高考试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充分发挥考试的教学矫正作用,为学校和教师提供较准确的反馈信息,特制定本细则:  1.出题:  (1)备课组指定教师提前1周出好试题和答题卷,交打印室打印。  (2)试卷必须注明出卷人。  (3)出题教师参照省中考试题的题型、题量及分值等,根据教学进度和实际情况,把握试题难易度,做到难易适中,知识覆盖面符合阶段性要求。  (4)教务处要对每次考试试卷(含答题卷)登记存档,月考命题每次发给50元的奖励性补贴(注:以往是20元)。  2.考场安排:  (1)学生考试考场由年段长统一安排,座位号为该学生上一次学校统一考试中的年级成绩排名。,  (2)学生考室的座位号,由教室前门处开始,从小号到大号按“S”型排列。  (3)在考试前一天,年段长向班主任公布考场及座位安排,班主任在班上公布学生考试座位号。  3.考场布置:  (1)考试当天早自习下课前,各班学生要整理好本班课桌,确保课桌横竖对齐,学习资料统一放在教室前方空地,注意摆放整齐。值日老师负责检查督促。  (2)第一场考试开考前,班主任必须到场,确保每位学生对号入座。  4.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在考前10分钟领取试卷并进入考场,考前5分钟将试卷发放到学生手中,要求学生在开始考试钟响前填写好班级、姓名、学号、座位号后只看试卷而不做题。  (2)监考教师负责贴好答题卷的条形码。  (3)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公正监考,密切监视考场考试情况,杜绝学生舞弊现象。,  (4)离考试结束15分钟时,监考教师必须提醒学生把握做题时间。  (5)监考教师不得提前收卷,也不得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5.巡考及试卷密封:  (1)考试期间,当天的值日行政及巡考必须经常性地巡查各考场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必须按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收集整理试题答案卷,确保顺序无误后,月考答题卷直接交教务处安排人员进行扫描与上传;区统一考试答题卷装入密封袋后交教务处送区教育局进行扫描。  6.阅卷:  (1)月考阅卷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实行网上阅卷,流水作业。  (2)区级统一考试,如期末考试等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阅卷教师在评分时,必须做到公正、合理、不紧不松。,  (4)阅卷教师必须在该学科考试结束2天之内阅完卷(区级统一考试按教育局规定时间执行)。  7.成绩分析与应用:  (1)考试成绩由“龙岩家校”进行统计与分析。  (2)教务处人员及时下载学科成绩,分发给年段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3)相关人员要全面分析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各项指标,注意特殊学生的情况分析与跟踪。  (4)年段长在一周内组织考试质量分析会。  8.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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