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素材集锦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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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02: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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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考作文素材集锦:“光明时评” <br />2018年9月号 <br /> <br />1. 期待反杀案成为出台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契机 <br />2.高校开学第一课应融入财商教育 <br />3.“划拳式”处理多一些,“反杀”事件或就能少一点 <br />4.对“天价理发”问题,监管部门不能熟视无睹 <br />5.抑郁症不是猥亵丑行的挡箭牌 <br />6.单田芳去世,但评书艺术不会衰亡 <br />7.起诉讹人者,了断个人恩怨也是捍卫公道人心 <br />8. 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总是盯着孩子们的饭碗不放 <br />9. “招募万元香客”,景区光道歉就能解决吗 <br />10. 大学生活的起点不能从攀比开始 <br />11.不能让“出身论”损伤社会流动 <br />12. 挑战“21天不生气”应该怎么做 <br />13. 强迫别人做好事的样子,有点可恶 <br /> <br /> <br />1. 期待反杀案成为出台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契机 <br />2018-09-02 10:41作者:周筱赟 <br />2018年9月1日,有人说,这是注定被人们铭记的一天;也有人说,这一天必将载入中国司法的史册,成为未来的标杆。 <br />在舆论的焦急期待中,昆山市公安局对昆山“反杀案”发布通报: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 <br />昆山市检察院的通报中称:“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昆山警方顺应民意,作出反杀者于海明无罪的结论,真是大快人心!这不是舆论干预司法,而是舆论促使司法更加尊重事实和法律。 <br />这当然是正义的胜利、法治的进步,但却并非法律的进步。因为,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一直都在,只是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严苛,把《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正当防卫(尤其是《刑法》第20条第3款的无限防卫),变成了僵尸条款。如果这次没有舆论的高度关注,结果还会是这样吗? <br />警方通报认为:“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br />但是,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只要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就认为超过了防卫限度,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办案人员经常会说:对方没有打伤你,你都把人打成这样(或打死了),这怎么还是正当防卫? <br />本案中,我们不能用最终于海明没有生命危险、刘海龙死亡这一结果来反推责任,当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时,尚未达到“行凶”这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但当刘海明手持管制刀具挥砍,当然就已是现实的、急迫的、严重的危险性,严重危及于海明的人身安全。 <br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刘海龙被于海明抢刀后,起身逃跑,刘海龙拿刀追砍。有人据此认为,当时的危险性已经消除,此时追砍,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警方通报认为: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刘海龙被于海明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br />从案件的整体性和连贯性而言,刘海龙行凶在先,第一次回车中取出长刀攻击,当刘海龙第二次跑向宝马车时,于海明怎知刘海龙是逃跑,还是回车(后备箱)取杀伤力更强的凶器,甚至开车撞人呢?因此,后半部分急迫的危险性并未消除,于海明追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br />法律应当维护基本的社会正义,“正当防卫”是一个态度鲜明的制度,它是人身安全受侵犯者的护盾,应当鼓励公民积极、勇敢地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不能偏向于保护恶人。对正当防卫认定的保守倾向,只会使得恶人愈加嚣张跋扈,而普通人在受侵犯时则畏首畏尾。这与法律“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作用完全背道而驰。 <br /> <br /> <br />2.高校开学第一课应融入财商教育 <br />2018-09-05 16:49作者:王石川 <br />又是一年开学季,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都摆上了醒目的宣传广告,新一轮的“开学经济”升温。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片火热的市场,试图利用校园贷诱骗学生。据媒体近日报道,不少读者来信反映这一问题,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