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第2单元家庭与婚姻第6课第2框夫妻地位平等课件(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pptx
2022-07-18 17:04:40
23页
第六课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思想政治\n内容索引自主预习新知导学合作探究释疑解惑\n素养阐释课标定位了解夫妻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处置方法,结合案例,解析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政治认同:明确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治意识:了解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掌握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理方法,解析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公共参与:结合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相关案例,理解夫妻人身平等,明确夫妻共有财产、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培养平等、公平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n自主预习新知导学\n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关系及夫妻平等(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3)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3)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n【议一议】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请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看法。提示:一旦男女结为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如果一方工作较繁忙,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以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为借口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n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夫妻财产及夫妻财产关系(1)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n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3.夫妻约定财产(1)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n【判一判】请判断并分析下列观点是否正确:1.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分配所有的财产。3.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男方同意因购买大量化妆品而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提示:1.错误。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错误。“离婚分一半”并不适用于分配所有的财产。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即“离婚分一半”,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处置。但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按此方法处理。3.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合作探究释疑解惑\n[问题引领]探究点一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张某是某企业的工程师,妻子余某天生丽质、待人热情大方,在某宾馆工作。小两口常常同出同归,生活温馨浪漫。后来,余某当上了部门经理,交际面广了,因工作忙碌经常很晚才回家。于是,张某开始猜忌,偷看妻子手机中的电话记录,发现可疑的就回拨查问。后来,张某甚至开始跟踪妻子,只要看到妻子跟年轻男子说话,回到家就和妻子吵架,并规定妻子下班后几时回家,没有他的同意不得再出家门……余某终于忍无可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n结合案例,探究以下问题:(1)余某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2)这个案例给处理夫妻关系提供了什么启示?提示:(1)主要原因是张某因无端猜忌侵害了妻子的人身权,使余某无法忍受而提起离婚诉讼。(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这是公民人身权益在法律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只有相互尊重,保证家庭地位平等,才能真正互敬互爱,成就美满婚姻。\n[归纳提升]1.全面理解家庭中的夫妻关系(1)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明确。(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3)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4)对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做到心中有数,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坚持平等协商,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n2.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1)姓名权: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2)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3)住所选定权:对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第三人也不得干涉。(4)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n[典型例题]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就随母姓,若生男孩则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在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这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②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平等的,双方可协商确定子女姓名,故女孩可随母姓③公婆侵犯了李芳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n审题:答案:C\n[问题引领]探究点二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刘某和雷某由恋人结成了夫妻,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后来刘某在上班时因机器故障失去了半截手臂,脾气变得越发暴躁,对雷某动辄打骂。最后,俩人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在财产分割上却未能达成一致。他们现在的财产主要有:共同居住的一套住房是刘某在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是他们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存款购买的,全套家用电器则是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此外还有结婚数年积攒的家庭存款6万元,刘某手臂伤残补偿金10万元,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一部。\n结合案例,探究以下问题:(1)案例中所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民法典规定,刘某和雷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应该如何处置这些财产?提示:(1)按照法律规定,轿车、家庭存款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伤残补偿金属于刘某个人财产,住房、嫁妆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中的婚前财产,若无约定,则属于个人财产。(2)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采取各分一半的方式。②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则应当归夫或妻一方支配。③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因未发表,也不能确定以后能不能发表,不存在知识产权收益问题,因此,只能作为私人物品归雷某所有。\n[归纳提升]正确认识夫妻约定财产(1)约定的主体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且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作出约定。(2)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夫或妻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作出约定。(3)约定内容必须合法,且不得超越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范围。(4)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公证形式是最好的。\n[典型例题]张某和李某于2015年10月登记结婚,后因性格不合于2017年4月离婚。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①2014年李某购得的房屋一套②结婚时张某收到的礼金4万元③2016年李某因工伤获得的伤残补助费10万元④2017年5月张某获得3月份发表的小说稿酬1万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n审题:答案:C审设问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审材料2015年10月登记结婚,2017年4月离婚定选项2014年李某购得房屋一套,此时张某与李某并没有结婚,故此房屋应属于李某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①不选;结婚时张某收到的礼金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②正确;夫妻双方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不选;材料中张某与李某于2017年4月离婚,而稿酬1万元是在2017年3月份发表的小说所得,这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为共同财产,④正确\n我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