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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

docx 2023-02-22 17:43:04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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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朋友: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前资助力度不断加大,资助政策不断完善。为使广大家长清晰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资助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园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经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前述资助实施范围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  3.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为财政供养人员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  三、资助办法,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9月开学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也可由家庭所在村(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等。各幼儿园要成立学前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标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界定政策以及享受资助的儿童基本情况和自主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减免表》,即可减免保教费和餐费,并作为资金减免凭证存档备查。填报《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情况汇总表》,报区教体局备案核查。  四、资金使用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要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原则上不发放给儿童家长。  五、园内资助  园内资助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幼儿园每学期从收取的保教费足额提取3%的园内自主经费,主要用于园内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由幼儿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制定具体使用方案报上级部门备案。  1.已经享受到国家资助的幼儿,如家庭困难还可继续申请园内资助。2.如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幼儿,可随时申请园内资助。3.家长需要准备的材料同上。  六、资助事项,  有关详情可致电: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xxxxxxx、幼儿园电话xxxxxxx-xxx咨询。  秦皇岛市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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